第三十四章 合作愉快(1/2)

作品:《大夏风流

宋明礼呵呵一笑道:“不过是个下下品的世家,这些家族根本就不应该成为世家。”

王叹之连声道。“对,对,下下品的家族所有土地不过几十亩,一年收入不过几百两,这点底蕴哪里可以称为世家?不过是前朝时留下的陋俗,如今过了六十多年,早就应该更改了。”

宋明礼摆了摆手。“算了,这事咱们管不了,这个刘云毅无足轻重不需理睬,如果他想来察荐,就让他滚蛋!”

在宋明礼眼里,一个下下品的子弟根本就不足以让自己瞧上一眼,动脑去想都是贬低自家身份。

不过王叹之却不甘心。“阁老,仅仅不让他参加察荐有些轻了,以他的本事也没资格参加察荐,不如我想个办法,让青云瓷庄破产,让刘家成为佃民,也让您出了这口恶气。”

宋明礼喝了口茶缓缓说道:“你看着办吧!”

“好嘞,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转头我告诉手下一声,让刘家永世不得翻身。”

在王叹之眼中,刘家就像是一只小小的蝼蚁,吹一口气就能让其灰飞烟灭,如果放在平时,他根本就看不到对方。

只是现在,刘云毅“得罪”了宋明礼,虽然这个得罪与刘云毅无关,只是宋明礼在司徒云面前丢了面子,宋明礼不敢找司徒云,那就只能拿刘云毅撒气了,谁让你倒霉呢!

刘云毅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东吴郡首富打击的对象,此时的刘长河正在接待客气,正是钱丰的父亲钱思长。

“长思,冰块的买卖咱们可以合作,毕竟我们两家是世交,有钱大家一起赚,但我们刘家至少要占五成以上,你们钱家占一成,另外还要找其他人加入,每家都是一成,不能改变!”

刘长河把条件直接提了出来。

钱长思皱了皱眉头。

“长河老哥,这一成利润是不是少了点?毕竟我们要出稻梗做为原料,起码也得两成吧!”

刘云毅直接回答道:“钱伯伯,一成已经不少了,按照我的计算,即便是一成,一年下来起码也能赚三四百两银子,甚至更多,而所用稻梗才值几个钱?怕是连十两银子都用不上,十两银子换几十倍乃至百倍的收入,太值了。”

钱长思看着刘云毅,觉得这个世界太神奇,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竟然一下子就掌握了制冰的方法,莫非刘云毅是神仙下凡?

“云毅贤侄,听说这制冰的方法是你想出来的?”

“钱伯伯说得没错,制冰的方法就是我不小心想出来的,你想知道吗?”

“哦,当然想知道,贤侄,可否告知?”

“好,我跟你说说,制冰需要很多原料,首先是稻梗烧成草木灰,然后加入瓷石、白泥、青灰等五种制瓷原料,倒入水混合搅拌后才能制成。

当然,各种原料要有一定配比,非常复杂,我就不多说了。”

钱长思挠了挠头,根本没听明白。

一旁的刘长河强忍着笑,原来儿子是个废物,现在完全不同,不光会制冰,谈生意还这么厉害,撒起慌脸不红不白,这份本事自己都没有。

钱长思把刘云毅提到的原料都记了下来,准备回家去尝试,但与刘家的合作只能按照对方的要求,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最后也只能答应。

其实钱长思也知道自己占了便宜,冰块的生意那是稳赚不赔,正如刘云毅所说,即便分一成,一年下来至少有三四百两银子的入账,比之稻米生意也差不多少,成本只是稻梗,那东西根本就没成本。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按照刘长河的想法还要找两家合作者,找谁?

“我倒是有个人,就是孙有才,他家可以加入。”

钱长思提到的孙有才刘长河也认识,也是一位米商,不过卖的不是稻米,是糙米。

稻米和糙米不同,稻米磨出来的是细粮,糙米磨出的是粗粮,两者价钱不同。

世家当然吃细粮,容易消化嘛,但普通人家,或者是佃民没有多余的钱,只能吃糙米,这个孙有才耕种的就是糙米。

钱长思选择孙家的原因很简单,便于控制。

刘家、钱家和孙家都很熟悉,三家也都是世家,孙家跟刘家一样都是下下品的世家,不如钱家这个下中品,比较之下钱家有优势,另外孙家在佃民中很有号召力,毕竟卖糙米出身,最大的买家就是佃民,而且糙米梗同样也能做原料。

刘长河点了点头,他和孙有才也是好朋友,此人可以信赖。

还有谁呢?

刘长河又想到了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亲家,二女刘宛所嫁的江家。

这个江家同样是下下品的世家,做的是烧酒生意,比刘家有钱。

当然,刘长河看中的不是对方有钱,主要是江家对二女刘宛非常好,刘宛和丈夫江泸生有一子,一家三口恩爱和睦,比长女刘韵嫁的那个孙家强太多了。

“江家也算一个吧!”

刘长河做出决定。

孙家和江家成了“股东”,此时刘云毅才开口道:“父亲,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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