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七章 种马无敌(1/2)

作品:《天马牧场

天晓得这方空间,毕竟是有多大。

走在其间,丁翔才创造,白马所说的“前边不远”至少得要走上近一个小时。或许,它所说的“不远”是以它全力奔跑的速度来认知的。

而那条布满着血色闪电的玄色峡谷,那片繁茂得遮天蔽日的奇幻森林,在丁翔真正踏足到这片“天马生存地”的草场上时,才知道它们在这方空间中所占的比例,百不足一。

这是一片比面积已达十几万英亩的天马牧场还要宽旷很多的大草原。而且,丁翔还能够感感到到,这里及膝高的牧草,尽含灵气。甚至,其浓度还远胜于天马牧场中的紫花苜蓿。

“果然是圣境后裔呀!”

没什么可猜忌的,有那个活了上千年、灵力浓郁得不知几何的老怪物在,哪怕是狗尾巴草,想要变成最有“营养价值”的牧草,恐怕也是易如翻掌。

固然,它只是一匹马,但已经“启智”千年,还在一位“大能”的身边修灵已久的老马,其通达比之丁翔这个学徒级的小灵士,不知要强上凡几。

有些感叹!连一位“大能”的坐骑,都有如此通达,那当年圣境中的“飞仙”们,岂不是飞天进地,呼风唤雨?

“呵呵,只能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飞仙们做不到的!”

神识中,老马并没有结束与丁翔的交换,其语气,亦从一开真个有些生涩,变得熟稔了很多,甚至……还有点话唠。

用它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已经超过千年没有与人交换了,好轻易碰到一位“故人”,未几聊上几句,岂不是有负上天的好意?

故人?被一匹活了一千多年的老马称之为“故人”,丁翔感到哪里有些不对劲,但同为圣境传承,也说得过往不是?

在“逝世亡之谷”崴了脚的混血妞,这工夫已经被丁翔抱着送到了白马的背上。没有马鞍,亦没有缰绳、马镫之类的马具,但佩姆科娃却稳稳的……侧坐着,愣是将骑马这项技巧活,骑出了新的高度。

当然,这得益于白马的灵智,顾忌到背上一开端就让它感到异常亲切,能带给它如同“妈妈”般的亲近感的新朋友,白马走的很稳也很慢,慢到一边在神识中与老马聊天,一边赶路的丁翔都能亦步亦趋,不落后太多。

“翔,快点呀!这么走,到进夜前,我们也到不了!”

倒是手里举着几朵密境中摘来的野花不时嗅来嗅往的混血妞先急了。

“进夜?什么是进夜?”

白马的大眼中露出了一丝不解,还打了个响鼻,在丁翔神识中主动发问!

“呵呵,孩子,在外面的世界中,随着金乌的东升西落,是会有昼夜之分的。”

老马抢先答复了这个问题。作为来到这个密境千年之后,才又有一匹被激活灵根、开启了灵智的同类,哪怕是自己不知隔了多少辈的子孙,老马还是很乐于与其交换的。

“昼夜?”

这个陌生的词语,并不能让白马明确什么叫“进夜”,但它更感兴趣的是:“你是谁?你怎么也能来这里?”

“忘八,我是你的老祖宗!”

“玛蛋的!”

丁翔无奈苦笑,“我说……想要教训子弟,能不能换个处所?你们俩在我的神识里吵嘴,也不问问我批准不?”

“切!”

面对丁翔的抗议,白马没敢吭声。但老马却是相当的不屑:“你都这般年纪了,灵力却还是微弱成这样。要是当年,我主人收的徒弟中,有你这般废材的,我早就替主人一蹄把他们踢出圣境了。”

“卧槽!”

没想到,这老马,还是个性格火爆的老怪物。

“那话说,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不会是由于修灵进展太慢,被你的主人给赶了出来吧?”

“才不是!我可是……在圣境中,也是小有天才之名的天马。有好几位飞仙都选中了我,要不是……我太花心了些,说不定都轮不到我那位只是大能的主人呢!”

“花心?天马也有花心之说?”

丁翔不解,话说,现代社会中,种马一说,再是自然不过。

在育马业,可没有什么一夫一妻制。倒是有些类似于自然界野生兽群的“强者为王”。话说,在狼、猿等习惯于种群生活的动物之中,向来是王者妻妾成群,普通的雄性成员,连交配权都没有。

只有最强健的雄性,才干遗传给后代更为优良的基因不是?

育马,也同样如此。就说以速度为生的纯血马,一匹优良的种马,每次的配种费就会多达数十万美元。而如欧洲的“伽利略”、北美的“北方舞蹈家”那种超级种马,其配种费更是多达数百万美元。

一匹名声显赫的种马,可以带给马主的收益,将会远超它在赛场上的所得。

可……“在圣境之中,难不是这样吗?还是你不够壮大?”

“你……这小子,真当我不会给你点厉害瞧瞧吗?”

得!这样的置疑,让老马有些恼羞成怒。丁翔赶忙认怂,一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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