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九章 绑架(1/2)
作品:《天马牧场》在荷兰,飘满郁金香的国家,丁翔连日的奔走,依然收获不大。
并不是弗里斯兰马如塞拉丶法兰西马一样废材,连匹生有禀赋灵根的都找不到。恰恰相反,丁翔在海牙的一个马场中,一连创造了三匹让他为一之喜的“黑骏马”。
一公两母,全部是不足两岁的马驹子。
弗里斯兰马号称荷兰国宝,亦被称之为世界上最帅的马,“马中大帅哥”。在欧洲的马匹协会中,有时也会为其命名为“比利时黑马”,但它的原产地的确是荷兰北部的弗里西兰省,是荷兰唯一的血统纯种马。有充分的证据显示,这种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具有古老而纯粹的血系。
与之相匹配的,弗里斯兰的的智商相当的高,而且忠诚而又勤恳、温驯而又生动。玄色的被毛是它最大的特点,以及很长、很厚的鬣毛和尾毛,还有四肢下部细长而柔软的距毛,都让弗里斯兰的身姿隽硕,风采翩翩,自带一种贵族气质。
这是一种广受人们欢迎的骑乘马,亦是天生的舞蹈家。但很遗憾,丁翔并没有在它们的体内创造任何与龙马有关的血系。
根据《九方经》中的记载,龙马曾在天山军马场中被广泛繁育,而龙马最大的特点便是会与灵术产生一种极其奥妙的共叫,灵根仁质的龙马,甚至会在灵术浴体的时候,产生异变:额长独角、肋插双翅、蹄下生云……
这个就有点扯了,话说在华夏古代,人们非常爱好动不动就会将一些玄奥的事物神化,譬如龙、凤、麒麟等。或许现实中也有与其类似的生物,但它们流传下来的形象,却必定是经过艺术加工的。
有统治阶层愚民、慑民的需要,也有华夏人对未知世界的美好憧憬。
丁翔当然不会信任会有《九方经》中描写的那种神奇龙马的存在,但通过“灵术共叫”能够找到龙马血系的线索,却是有相当的可信度。
只惋惜,三匹生有灵根的弗里斯兰黑骏马在被丁翔高价买下,并吸收了灵术浴体之后,依然没有什么与之前启智其他马匹时不同的反响,也就是说……没有那种“共叫”的涌现。
这让丁翔大为扫兴,却也证实了,他之前的思路可能有误。龙马血系固然在丝绸之路时代,大步的向西转移,但欧洲大陆上的马匹,其血统却大多都与龙马无关。
“看来,重点还是应当放在中亚地区的马匹身上。阿拉伯马、阿克哈丶塔克马,还有汗血宝马。”
在乘车往鹿特丹国际机场的路上,丁翔重新捋顺了之前的思维误区,总认为欧洲大陆的马种更为优良,更有可能是龙马的杂交后代。但现在证实了,这种思路是毛病的。再联想到沙俄时代,老毛子用阿克哈丶塔克马杂繁育出了更为高大的顿河战马,丁翔很快的便将眼力投向了中亚、投向了中东。
不过,那是后话了。三匹弗里斯兰黑马驹由荷兰当地的马场主负责运输,而丁翔和拉尔夫却是回到了巴黎……回到了波尔多。
“拉尔夫,我感到咱们上次的葡萄酒买的少了一点。来一趟欧洲,怎么也得给镇上的朋友们带些礼物不是?镇长、治安官、枪店的豪斯大叔,兽医享德林大叔……要送礼物的人真的不少。你呢?莉莉丝和西奥妮她们你不要送吗?”
“我没钱,我现在还欠着你的钱呢!”
拉尔夫翻了个白眼:“我说b,这里又没别人,你想要支找科娃咱就直说,至于绕这么大弯子吗?”
“槽,难道你不想往找你的大屁股妞?”
“想!所以,我才对这个行程毫无异议。”
得,在拉尔夫这样的情种眼前,丁翔的小花招颇有关公眼前耍大刀之嫌,而且也正如这货所说,这没什么要粉饰的。
反正对于在西欧找到龙马血系的想法,已经彻底放弃。间隔原打算返美的日期,还有足足一个星期。丁翔与拉尔夫相视一笑:都是狼,何必装二哈?
大屁股妞奥罗拉在波尔多的一家酒庄做销售,说的好听些是销售经理,说的直白些那就是……公关。
当然,人家卖酒不卖身,只是负责在游客参观葡萄园和酒庄时,做以必要的讲解和推荐。但……碰到顺眼的,以波尔多当地的风情,来个br什么的,也再正常不过。
拉尔夫便是这样与奥罗拉勾结……认识的。
在波尔多市圣凯瑟琳路上的一家旅馆中,丁翔无奈的又“听了一下午的墙角”。拉尔夫一个电话过往,大屁股妞立马飚车而来。而丁翔的“科妞”,人家正随着导师在波尔多第二大学(以医学生物学著称)附属医院中,为一位来自中东的神秘患者进行着“换心手术”。
听着就很高大上,外加阴森骇人是不?可丁翔的槽点却是……尼玛,这个中东的该逝世的家伙,哪天做手术不好,偏偏等我来波尔多了,他也跑来添乱,耽误哥们教小菜鸟医生怎么注射不是?
这世上,有一种很可怕的动物,叫乌鸦。当然,可怕并不是乌鸦本身,而是它的嘴!
看到门外奥罗急忙得连脱衣服都没穿好,还有以及拉尔夫神情严正的样子,丁翔便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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