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大内搞熟(1/2)

作品:《天马牧场

大黄能够这么快的恢复了些精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含丁翔。

他也没想到,那么重的伤,几乎致命,可大黄却真的挺了过来。事实证实,灵液是正正经经的好东西……固然,对此丁翔早已经不再猜忌。

拉姆为大黄筹备的牛奶,大黄一口都没有喝。小黑也义气的守在一旁,陪着兄弟受饿。在兰斯父子看来,这两只小狗崽兄弟情深得都有些让人激动。

可丁翔很明确,这两货是在等他回来给它们加餐呢。

不管是鲜美多汁的牛肉,还是新鲜营养的牛奶,对于狗狗们的诱*惑,都远远比不是那一碗散发着淡淡馨香的灵液。

丁翔好气又可笑,但念在大黄救主有功,小黑也表现得忠心梗梗的份上,这顿晚餐,特地给它们筹备了一大盆,当然,是混在牛奶中的。

看到两个小家伙头也不抬的喝的起劲,走进来的拉姆大感奇怪:“b,难道必定要你亲手喂的牛奶,它们才会喝吗?”

“不是,俺这两狗儿子是颜值控。”

“沃特?”拉姆棱线分明的标准日尔曼帅哥脸上,满满的大写着“慒逼”两个字。

“意思就是说……你丑的,让它们没有进食的胃口。”

“噢……,b,你这是诽谤。不能由于你是b,就抹杀我的英俊与帅气。”

“哈哈……”

眼见着大黄精力了很多,腹部缝合的伤口,也肉眼可见的开端愈合,丁翔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甚至连刚刚买完枪后,账户上所剩无已的数字带来的,都淡了很多。

“拉姆,你过来有事吗?今晚我可没有心情陪你往。”

“,我不是来找你打游戏的,b,我的父亲让我来问你,有没有兴趣往练枪,他已经在树林那边弄了一个简易的靶场。”

“这个当然有,必须有!我那阵儿就想在镇上的靶场练来的,可被兰斯大叔给拦住了。”

“嘿,b,你还是太蠢!”

拉姆卖弄的说了句中文:“镇上的靶场是按时间收费的,还会另收靶位钱。”

“擦,那叫太单纯,什么太蠢,不会中文发音,就不要乱卖弄。”

被拉姆这个家伙调戏了,丁翔有点恼羞成怒,将伯莱塔92别在腰间,又随手抓起33就要向外跑。

“噢,b,你尽对不能这样持枪,不管在什么时候,除了射击之外,枪口永远都要对着地下,还有……”

“泄特,我知道的。我的射击教练是兰斯大叔,而不是你。”

看到丁翔气急败坏的样子,拉姆耸耸肩:“做b的人,都是最擅忘的。难道你忘了在几个小时之前,我还一枪就放到了一头三百多磅的大野猪吗?”

“你那是蒙的,别认为我不知道!”

“噢,那怎么可能,我的枪法是经过……喂,b,你等等我,我还没说完呢。”

……

“等你说完,然后持续被你打击吗?”

丁翔侧目瞥了一眼在身后追跑着的拉姆,嘴角轻咧:“还是赶紧往找兰斯大叔指导一下。”

靶场并不远,即便不骑马,十分钟左右也能走到了。事实上,蓝星牧场就只有这么大,一百多英亩,即便在土地比较值钱的俄勒冈州西部,也只能算是一个微型牧场。

在德州、在蒙大拿,占地过万甚至十万英亩的大型牧场比比皆是,就连蓝星牧场的四周,也有不少的数千英亩以上的中型农、牧场。更不要说那些被大财团收购,全面履行产业化治理的巨无霸了。

穿着全套的牛仔设备,脚上亦是半高的牛仔靴,但穿行在及腰高的牧草中,依然有些吃力。好在还有牛道(牛群回栏时踩出的小道),丁翔与拉姆跑到牧场另一侧的树林边上时,几个用树枝和木板做成的靶位,已经立好了。

倚在一棵橡树上的老兰斯背着他那支心爱的雷明顿700,肩上还扛着一支枪管很粗的短柄猎枪。

这个丁翔倒是很熟悉,同属雷明顿系列的雷明顿870霰弹枪,这种枪几乎可以被称为美帝的国枪,亦称“万能兵器”,应用者横跨军、警、民三界,是大多数美帝家庭首选的防卫兵器。

但这款枪设计之初的目标,的确是作为一种民用狩猎枪支涌现的。很多的牛仔也都很爱好这种威力十足的霰弹枪,固然射程有限,但射击面广,杀伤力强。不用精致的瞄准,就能有效的杀伤目标。

比起兰斯父子的雷明顿700长步枪,还有丁翔的33半主动步枪,这种霰弹枪才是真正的大杀器,特别是对付野猪一类的猛兽时。

本来,丁翔也打算进手一支霰弹枪的,但兰斯大叔说他刚接触枪支,霰弹虽不用精致瞄准,但由于后作用力大,操作不当的话,反而会很轻易对枪手造成必定的伤害。

说白了,就是老兰斯感到丁翔是个菜鸟,还是弄个带瞄准镜的小口径步枪,远远的放冷枪就好了。至于与野猪的正面搏斗,还得是有猎人资格的老猎手才行。

对于这种说法,丁翔本想反对,他想说他的的气力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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