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不战之约(1/2)
作品:《规则怪谈:不存在的都市传说》克劳德·穆恩话中的调侃和鄙视差点让格林家的小伙子把牙齿咬碎了。>
“就此打住!”>
陈宴对着小伙子比了个休止符。>
小伙子盯着他看了两眼,冷哼一声,消减了电弧,放下手中的短棍。>
“月之魔物最擅长蛊惑人心,你可以勉强相信他讲的故事,但绝不可以相信他这个人。”>
地面上的克劳德·穆恩立刻表示抗议。>
陈宴意识到小伙子换了个说法。>
魔物……他说月之眷族,是月之魔物。>
结合着之前的那些说法,陈宴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小伙子没有理会克劳德·穆恩的抗议,郑重其事的对陈宴开口说:>
“鉴于你是拜伦维斯的人,我们日后一定会产生交集,那么,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新的、郑重的、正式认识一下。”>
他伸出手来:>
“我是第229代格林,传承【伟大者】【巫师猎人】【格林】之称,冠我以【格林】之名。”>
陈宴从他的话中明白,“格林”既是姓,又是名——格林,即为小伙子的名字。>
与此同时,陈宴意识到,自己《拜伦维斯员工》的身份,对于超凡者们来说,似乎拥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所以他走上前去,和格林握手。>
松开手后,格林恢复了陈宴刚进到店里之后的那副懒洋洋的样子。>
“我家卖的阿司匹林可是一顶一的正牌货,掺杂了魔豚鼠凝胶,力道大的很,药效是正牌阿司匹林的三倍,一片顶三片用!可不是什么假货!”>
陈宴尴尬的笑了笑:“我先回了,格林先生。”>
格林对他摆了摆手:“无论如何,请和月之魔物保持距离。”>
陈宴把刚买来的阿司匹林装进口袋里,向他挥手道别。>
出了药店,高街东大街上散乱的霓虹灯光立刻让地面上的克劳德·穆恩掩去了踪迹。>
‘你还在,对吧?’陈宴尝试着向自己若隐若现的影子发出意念。>
‘是的,我还在,并代表月之眷族,向你表示善意。’克劳德·穆恩的反应快极了。>
‘最后一个问题,回答完了之后,我将会告诉你薇薇安的下落。’>
‘请问!’>
‘【不战之约】是什么?’>
‘【不战之约】,是亚楠市内超凡者们之间的《和平条约》。>
是神明们的眷族、圣歌团、不死人、亚人、猎人……以及一切存在于黑暗中的超凡生物,在很多年前,血疫结束之后,做的一个和平条约。>
条约规定,超凡者之间的争斗,不能涉及凡人。’>
‘如果涉及到凡人呢?’>
‘如果超凡者之间的争斗被凡人发现,>
通常情况下会让凡人喝下一种由公羊下体制成,名叫【失魂水】的药物,>
【失魂水】可以让凡人忘却半天内的记忆。’>
‘原来如此……’>
‘由于某些超凡者的特殊能力,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所以【不战之约】在很多年前得到了拓展:>
在凡人在场时,杜绝任何争斗。>
【不战之约】是对凡人的保护,也是对超凡者的保护。>
因为超凡者需要生存在人类社会中,因为超凡者也有家人。>
而超凡者的家人,大多数并非超凡者。’>
‘如果违反【不战之约】呢?’>
‘违反【不战之约】,暴露自己身为超凡者的事实,将会被自己所属的势力除名,并遭到本势力的清理。’>
‘大义灭亲的意思。’>
‘是亚裔的谚语吗?大概是这个意思呢。’>
‘我可以理解为,因为我在场,所以你和格林没有打起来。’>
‘是的……但实际上,从严格的意义来讲,你并不算是凡人……但也不算是超凡者。’>
‘拜伦维斯的员工不是凡人吗?还是说?’>
‘这是另一个问题了,陈先生,该你回答我了。’>
‘咦!这么快就知道了我的名字!是通过同眷族血源之间的【链接】吗?’>
‘这不是你该关心的,沃克街33号的陈先生。’>
‘别他妈查我……’>
‘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对吗?刚搬来亚楠市一个月零三天、专业是动物医学、准备参加拜金沃斯学院入学考试、但穷到几乎已经快要没钱喝薄荷糊糊的陈宴先生?’>
‘薇薇安死在了动物园里。’>
‘……她走的安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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