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五十二 文明和野蛮的界限从来没有在曹休的心里如此明确过(1/2)

作品:《东汉末年枭雄志

阿塔靡是战死的。

这种死法最为壮烈,古往今来,也最为人所称道。

当然,这对战争的性质要求比较高,在事关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正义战争之中战死,才是最为人所称道的。

从小昆弥部族的角度来说,阿塔靡毫无疑问是壮烈的,因为他在为大家的生存而战。

但是从西域联合军的角度来说,阿塔靡就是典型的见了棺材也不掉泪,困兽之斗。

他们非常恼火于阿塔靡的抵抗,因为阿塔靡的抵抗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这样的损失是他们不愿意接受的。

所以当阿塔靡的抵抗被终结了之后,迎接他的部众的,就是疯狂的杀戮了。

老弱病残们失去了保护者,想要自我保护尚且很困难,面对那些杀红了眼的西域联合军,根本没有还手的力量。

所谓的战利品,不就是这些老弱病残和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吗?

他们的牛羊,他们的帐篷,他们的日用品,他们的财富,包括他们自己。

曹休许诺给西域诸国的,不就是如此吗?

所以曹休约束了魏军群体,让魏军列队,没有参与到这场惨烈的大屠杀之中,然后冷眼旁观这一切的发生,并未干预西域诸国军队的行为。

曹休听郭鹏说过当初郭鹏在卢植麾下平定黄巾之乱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

那些士兵打败黄巾军取得胜利之后,对黄巾家眷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抢掠和屠杀,死在那里的黄巾家眷比黄巾军多得多。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些家眷本身的定义就是战利品,和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并没有区别。

那个时候的军队和现在的魏军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时,士兵不认字,什么概念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生活在当下的魏军将领和士兵们接受了十多年高强度的纪律约束和文化教育,在郭鹏不断灌输的【国家】概念和【民族】概念的熏陶下,逐渐拥有了明确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

他们开始产生了对内作战和对外作战的不同认知,意识到内战和外战的不同。

在郭鹏建立魏军之前,这样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在曹休进入魏军接受教育之前,也不知道这样的概念的存在。

汉人概念的形成还是经历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的。

至少在两汉时期,因为交通的极端落后和信息的闭塞,以郡为国的政治格局的形成,对于底层人民来说,不同的郡的人就像是不同国度的人一样。

大部分人的群体认同主要体现在郡的层面,而不是州,更不是汉国这个国家。

他们把太守称作府君,一府之君,入了府,就要奉他为君,从而影响一个郡的政治格局。

不是同郡人就不是自己人,不是自己人那打起来就像是外战一样。

打生打死也罢,劫掠妇女儿童也罢,放火屠杀也好,毫无负罪感。

从不同地区征发军队去打另一地区的叛军,打完了就地烧杀抢掠,然后遣散回家,一气呵成。

拿汉羌之战来说,对那个时期的高层精英来说,汉羌之别当然比较明显。

但是对底层人民来说,汉羌之战和不同的两个郡之间的内战并无太大的区别,结果是一样的。

战争结束之后,该烧杀抢掠还是烧杀抢掠,不会因为你是汉人或者你是羌人就遭遇到不同的对待。

这样的情况在郭鹏逐步扫平天下的过程之中发生了改变。

郭鹏建立军队之初就对军队进行严格的纪律约束,把军法的地位提拔到无限高。

对军人来说,军法就是一切,处置他们的不是高级军官,而是军法,以及军法的解释和执行者们。

高级军官反而没有在非战时惩罚士兵的权力。

高级军官只有在战时因为获得全部的领导权而可以对不服从命令的下属进行惩罚。

魏军新兵入伍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军事训练,而是军法学习,而为了更好的学习军法,识字又是必须的。

所以魏军士兵普遍认字很多,而他们最先认识的两个字,就是国家这两个字。

通过军法官执教的过程之中,给士兵灌输了国家的概念,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国,什么是家,什么是自己人,什么是敌人。

大家都是国人,都是自己人,不应该以家乡不同区分敌我。

不论生在哪个州,哪个郡,哪个县,说汉话认汉字的,都是咱们自己人,都是国人。

既然都是国人,那么就要又不同的对待,打击被敌人统治的国人的时候,要收敛,要约束自己,不准随意烧杀抢掠,不准欺负弱小,欺凌妇女、儿童和老人。

因为都是国人,魏军士兵当兵前也都是国人,来自于国人,自然不能欺凌国人,你欺负人家的家人,人家就不会欺凌你的家人吗?

国就是家,家就是国,家国一体,谁也不应该欺负谁,谁也不应该歧视谁。

所以不能烧杀抢掠,做了就是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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