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节 武德塞(1/2)

作品:《大汉天子

在暮时之前,刘荣的庞大卫队,终于到达了位于蓟城之南约八十里左右的一个军事要塞。

这座名叫‘武德塞’的军事堡垒,修建在蓟城北下的毕经弛道之上,它的城墙完全由土石方垒成,看上去,高度至少应该有三丈,在城墙的上面,站着十几个巡逻的士兵。

其实,像‘武德塞’这样的军事要塞,在整个北地边郡,数不胜数,它们就像钉子一样,死死的钉在大汉国的国土之上,在平时,担负着转运粮草,输送军械,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一旦发生战争,这些要塞,就会立刻将其附近的民众收拢到要塞之中,固守待援,或者主动出击。

在过去五十年来,这些中小型的军事要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遏止和迟缓了匈奴骑兵对大汉国主要城市与腹地的攻击。

“这么多人,这个小小的军塞,怕是住不了!”刘荣看了看这个显得比较小的军塞,转过头,对随侍一边的亲信军官李贲道:“李将军,除寡人随行的亲随外,传令下去,其他人统统在塞外扎营!”

“诺!”李贲点点头边骑着马,前去布置了。

他是将门世家出身,两年多前,被刘荣要过来后,就一直帮着金求德等人练兵,熬了一年,等金求德和赵慢熊,因为操练羽林卫有功,被晋升为中尉手下的京辅都尉后,空下来的太子宫卫队都尉职,便由他和王启年一同担任了。

老实说,李贲看不起王启年,总觉得,王启年除了会养狗和熟悉兵器外,根本别无长处。

王启年在李贲眼中,只不过是一个弄臣罢了,李贲骑着马,从王启年身边掠过,他的眼睛,看了看王启年身后的马车中运着的十几只凶猛狼犬,李贲的鼻子哼了一声,便不再理会王启年。

王启年同样不屑的看了看李贲的身影,心道:果然是陇西的莽夫,半点不知做人的道理。除了打仗,你还会什么?什么也不会!

王启年提起手里的连弩,将之瞄了瞄李贲跨下的战马。

四十五步,望山上的刻度,准确的告知了王启年,李贲与他之间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他手上这把去年才改进出来的连弩,可以在瞬间将这个莽夫射成马蜂窝。

这种最新的连弩,目前已经在皇庄中投入了生产,每月可产一百五十把,年产两千余,较之之前的旧式连弩,这种改进型的连弩,增强了弩手射击时的稳定性与弩箭的杀伤力,在六十步之内,它射出的弩箭,可有效杀伤敌人,在三十步之内,它射出的弩箭,几乎可以穿透三寸厚的木板,而且它的弩箭,亦也采取了全新的血槽设计,保证了弩箭在射中敌人后的致死率。

王启年,当然也不是什么傻瓜,他清楚的知道,李贲与他之间存在优劣,老实说,他也清楚自己不是带兵打仗的料,在后方帮着监督兵器的制造与改进,才是他擅长的区域。

而且,这李贲是陇西李氏的弟子,是将来的太子妃的亲人,与这样背景的莽夫结仇,显然并不划算。

可是。。。。不知道怎么了,王启年,就是看这家伙不顺眼!

刘荣的眼睛,回过头去,正好看到了王启年拿着连弩瞄准李贲时的情况,他笑了笑,有竞争才有进步,像王启年和李贲这样相互有些敌对的人,在他的麾下,并不少见。

而且出于平衡的原因,刘荣甚至有时候,会在其中尝试添把火,使他们斗争的更加激烈些。

治大国如烹小鲜,虽然他的太子宫,远远比不上朝廷的庞大,但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实际上,这个时期的太子宫的基本结构,与朝廷差不了多少,大汉国的太子,就是依靠着在太子宫中的学习,从而逐步的成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

而要统治一个庞大的国家,就必须学会,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避免一方独大,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稳定。

所以,令太子宫热闹一些,斗争一些,符合刘荣的利益!

。。。。。。。。。

华鹰,在他的官邸中,抬着头,看着那副挂在墙壁上的巨大木制地图。

尽管这地图的绘制手法,相当原始,也并不精确,但通过这副地图,华鹰还是可以轻易的观察到大汉国北地各郡与匈奴的接壤部,与脆弱处。

华鹰的身体很强壮,他习惯性的袒露在外的胳膊上,密布着深浅不一的十几条伤疤,这些伤疤,就如同一个出色的评书人,向每一个见到它们的人,诉说着华鹰辉煌的过去。

其实,华鹰还很年轻,他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四周岁。

但是,他的经历,却远超同年人的想象,十八岁那年,他继承了战死沙场的父亲的遗志,披着妻子为他准备好的重甲,拿着父亲留下的重矛,加入了大汉国边军,成为了一名低级重步兵军官。

从那一年起,华鹰就依靠着他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带着他的手下重甲步兵,辗转驻防过渔阳,上郡,武威,甚至是辽东,他的敌人,包括了匈奴,乌恒,高句丽等蛮族。

他华鹰现在已经可以拍着胸膛说,在大汉国中,他是少数几个可以区分出匈奴人与乌恒人的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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