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8章 其之目的(1/2)

作品:《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赵昺突然觉得不妥并非是灵机一动,而是对藁城严密的城防布置和董氏不惜代价的经营惊住了。要知道以宋军当前的攻坚能力,便是如襄阳这等坚城都不在话下,而如县城这等简陋的城池往往都是一战即克,因此蒙元军队自知守不住,往往都是望风而逃。

藁城城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城池,且在蒙元毁城中遭到破坏,而以董氏在元廷中的地位及消息来源,不会不知道宋军战斗力,也应该清楚以藁城一隅之地是难以挡住宋朝北伐大军的脚步,是不是太自不量力了?

赵昺不怀疑董氏在藁城的地位,这里是其投下之地,又经营了几十年,无论是施恩于民,还是威压之下,定然获得民心,而手里也必然有一支对其忠心不二的武装力量,也会积累下大量的财富。

有人可能会对此存在怀疑,蒙元朝廷不是扼制汉人将领,不是早迫使‘汉侯’们主动削了封号,解散了私兵吗?对此赵昺只能是嗤之以鼻。即便在朝廷严管之下,豪门大户养些私兵、死士其实也非难事。

历代有关豢养私兵暗杀或是造反的事件记载是不绝于史,这些死士似乎都是不怕死的,心甘情愿为人卖命,无论什么都可以做。而最可怕的是,古代这样的人为数还不少,常有豢养数百甚至数千私兵、死士的记载。

说起死士,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做刺客,网络上一度盛传出古代豢养死士,都是挑孤儿从小培养进行残酷的训练,然后还要进行洗脑灌输思想,让他们成为忠心耿耿,主人一声令下无论什么事都愿意去做的杀人机器。

但实际上古代蓄养死士并没有这么复杂,根本不需要洗脑和从小培养,古代的人命并不值钱,只要肯花钱买一条人命并不是什么难事。实际上,古代的死士其实并不是一种职业。而是只要是敢死的勇士就可以称为死士,可以是折节下交的莽汉,他们可以是门客,也可以是家奴。

就比如著名的荆轲刺秦王,荆轲作为燕国太子丹养的死士,待遇还是很高的。太子丹每天都去拜访荆轲联络感情,一应用具都最好的,要车给车,要美女给美女,要啥给啥。于是该让荆轲送死的时候,荆轲明知刺杀秦王必死也还是该上就得上。

这种死士一般都是以恩义拉拢,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替我去刺杀贵人,在古代天灾**,人的平均寿命都不长,所以很多人都轻生重死,认为士为知己者死是值得赞颂的一件事。虽然对方目的很明确就是请你为我去死,但是往往认为对方愿意花这么多钱来买我这一条命,就是看得起我,并以此为荣。

当然也有不要钱的,聂政便是这一种。如果以现在的价值观来看,其宁可杀人以后自残毁容后再自杀,这么专业的杀手,怎么也得从小培养洗脑才行,但实际上他连钱都没收,仅仅是愿意出百金请我杀人,就是我的知己,我就愿意为他去死。

春秋战国时期这种生产力低下的青铜时代,战国四公子也动不动养上千门客。在当时蓄养门客是一件很有面子,挣取贤名的事情,这些门客的来源有的是怀才不遇的投机者,有的是破落的贵族子弟,也有不甘于贫贱的底层游民,更有被通缉来寻求庇护的通缉犯。这些人只要愿意去死,自然就是死士。

门客是明面上的,但在统治者感受到威胁后,加之时代的变迁,蓄养私兵就被明令禁止。那么诸多私兵如何才不会被人发现呢?这在现代人看来简直就是难以做到的事情,但在古代其实并不难。

古代和现代不同,大户人家数千奴仆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红楼梦》中贾府就有上千号人,当然红楼梦虽然只是,但也反应了当时的情况。这么多的奴仆当然不可能养在自家宅院里,要知古代的土地兼并现象不绝,而兼并后的土地当然不可能让这些大户亲自去种,而被徭役、税负、高利贷逼到破产的农民则只能卖身作为奴仆给这些大户干活。

此外古代动不动就是饥荒、瘟疫、战乱。路有骸骨,易子而食这些记载数不胜数。成为大户人家的奴仆生活有保障,还不用服徭役,为了主人去杀人、打仗根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且在古代去也要户籍,没有户籍就是逃奴,即使天下之大,却无你立锥之地。就算不愿意去效死,你也无处可跑,

因此只需要将人分散在各处庄园里,农忙时干干活,农闲时将门关上,在依附自己的佃户、奴仆中选些身强力壮的和宾客们组织起来做做军事训练,就是私兵了。而外人自然是不可能知道的,且他们的家属都被世家大族控制,打仗只能拼命为主公效死。

这种事情其实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王朝中一直存在着,大家也一直都在做。什么门客、部曲、死士、家兵和家奴,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其实都可以视为私兵,只不过换了个名称而已,家主可以驱使他们去杀人,去造反。

赵昺就记的明代中后期武将的所谓的家丁,因为“武将所辖不入兵籍”,名义上并不是军人,那都是武将自己掏钱养的,所以不用听其他官员的命令,只是武将的家丁奴仆,只听武将的命令,只为武将效死,他们干的事都可以算是私兵了。

而蒙元政权汉化并不完全,还处于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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