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以史为鉴(2/3)

作品:《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地方官员行政过程中背公营私,不允许对民众滥用刑罚,制造冤案,不允许买卖官职,贪污纳贿,其中有一条还包括郡守二千石的子弟,换一句话说干部子弟如借父母之势为非作歹,也在监察范围之内,比之文帝时权力已经有所扩大了。

“陛下对汉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官员似另有所想,且以为无益于国家治理。”应节严话似平淡,可谁都听得出来,他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不错!”赵昺回答的很干脆,并不否认自己的看法道,“文帝与武帝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本是临时之策,当时国家内部社会动荡不定,地方豪强欺压百姓,郡守暴虐,权贵们更是横行不法;外有匈奴压境,加上自然灾害频发,社会上群体事件连续不断,面对这样的情况,那就不得不派遣刺史来巡行下属的郡县。”

“初时刺史并无固定的治所,也无自己的属官。但随着发展,刺史不仅有了固定的治所,而且也有了自己的属官,且也干涉起郡守在地方上的行政事务。成帝时任御史中丞薛宣在奏疏中讲到当时社会不稳定的原因时言:殆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至众庶。可见其害。”

“而刺史直接插手干预郡守的事务,直接干预所属诸郡的行政事务,那么它的行为方式已远远超出监察官的范围了,它自然而然地成为郡县一级以上的一级行政机构。一旦局面形成,刺史作为监察机构的功能便逐渐消失了,业已成为郡县以上的行政管理机构,刺史与郡守之间就成为利益共同体了,且州部刺史控制的区域比郡县大得多,一旦朝廷由于内部的分裂和矛盾的出现,对地方控制力下降时,州部与朝廷势必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因此朕以为此乃亡国之道也!”

“陛下所言正是。东汉后期,汉灵帝中平五年改刺史为州牧,刘焉等以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当时刘焉是太常卿,以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董卓之乱以后,朝廷分裂,各地的州牧便成为各地的诸侯王了,州牧的官职亦可父子世袭。正如刘昭注《后汉书》中所言:焉牧益土,造帝服于岷、峨;袁绍取冀,下制书于燕、朔;刘表荆南,郊天祀地;魏祖据兖,遂构皇业。汉之殄灭,祸源乎此。”刘黻点头称是,引经据典道。

“嗯,彼时郡的地盘小,郡与郡之间,互相有一定的牵制,故要称雄一方比较困难,而州的地盘大了,州牧的地位高了,州牧在地方上军权、政权、财权、民事裁判权全部掌握在手的时候,朝廷的政令自然被置之脑后。留下来的问题是群雄割据、逐鹿中原,看鹿死谁手!”赵昺颔首道,却又若有所思。

他突然想到汉末由于州牧的权力增大导致尾大不掉而最终造成地方割据的局面,后来明清两代巡抚和总督的职能和地位的演化,实际上也是监察系统逐渐演化成新的行政系统,最终尾大不掉,一旦风吹草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便会发生变化,义和团运动、庚子事变的东南互保,慈禧只能承认既成事实,它为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各地的独立准备了条件。

辛亥革命以后,联省自治的思想抬头,最终还是靠内战来结束各地军阀割据的局面,实现国家的统一,才能回归统一和稳定的局面。于是历史又一次重演,再一次缩小地方的行政机构,重建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系统,从而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模式,这几乎是中国两千年历史难以跳出的、反复不断循环的圈子。

“以史为鉴可知兴废。”应节严这时又说话了,“历代帝王皆深谙此道,官大了,权重了,朝廷往往指挥不动了,其自成体系,且可一手遮天,何以制之?太祖立国,分天下为路、府、州、县分治,路分设帅司、监司和仓司,路府设通判皆由朝廷派员担任,相互监察制衡,便是以此避免出现汉、唐割据之祸出现。陛下也要引以为戒,不可不查啊!”

“嗯。”赵昺看向应节严,老头儿的如今已经是须发皆白,再难觅一根黑的,眼睛如初见时一样明亮、深邃,充满着洞察一切的睿智,但今天其中却有着忧郁和担心。至此他再不明白两人前来之意那就是装傻了,其是借回报俢敕之事,前来劝谏自己的。

“陛下,汉武帝当初设置十三刺史,而其职品位不高,但是却能制衡食禄两千石的郡守,其中虽有弊端,可其一路巡视的过程,对地方官员行政多少有一些威慑和约束的作用,使地方官员多少有一些收敛。其中却也有不畏权贵者,做了两任刺史以后,很快便提升为秩二千石的郡守,所以他们行部郡国时都很努力,如朱博、翟方进,都是如此晋升的,可却入了酷吏之列。陛下从中可有所感悟!”应节严也看着小皇帝的脸色,见其脸色变幻,便意识到他应领会了自己的话中之意。

“朕明白!”应节严言罢,赵昺却是愣了下才答道。他听出老头儿的话起先可以说是提醒和劝谏,但此时就有了警告之意了。

赵昺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知道当君王一个人无法对付那么多在位权重的大人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最新章节第1034章 以史为鉴,网址:https://www.254y.com/16/16603/1036.html